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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造成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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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20: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所谓侦探小说中的“密室”,我们可以理解为看起来“几乎完全封闭的命案现场”(这个“完全封闭”一般是指看起来只能从房间里面封闭),当然,其中有自杀的现场,也有意外事故的现场,还有他杀的现场。最后那种一般被我们称为“密室杀人案”。从某种角度来说,密室杀人案的凶手,一般都是高智商的家伙,即使不是谋杀而是一时冲动杀人,也能急中生智做出密室并抹掉自己的痕迹,给破案者造成“自杀”或“事故”的假象。那么,能造成“密室杀人”的手段,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探讨探讨。

  我认为:如果想营造出一个密室,无非就是在两点上做文章:杀人手段,或离开手段。就是说,要么凶手根本就不进入密室或现场,直接在密室外面就把被害人杀死(汗……其实,严格来讲这不能算密室杀人的),这其中还分真密室和假密室;要不然就是凶手杀人后或布置完毕作案用的装置后,在离开现场时运用一些特殊方法把现场变成密室。这两种大分类中又有很多种具体方法,我简单介绍一下:

  第一大类:在密室外杀人,前面提到分真密室和假密室两类,所谓“假密室”,就是密室其实有出入口但是很小(通风口、小孔、栅栏铁窗的空隙等),人不能从那里出入而某些可以利用于作案的东西却可以轻松进入(或者身体某一部分可以通过),往往被人忽略。而真密室就是真真正正的密室。不管是真密室还是假密室,这类“密室杀人”的“密室”都是在被害人死之前就已经形成的,大多都是被还未死的被害人自己锁起屋门和窗户,然后被害人才被杀掉。从作案手法来讲,此类杀人一般都是毒杀(也有先把手从窗口伸进去刺杀然后用工具移动被害者的位置使其看起来不可能是被人从窗口刺杀而像是凶手杀人后逃走造成密室,在书上看过这种案例,还被垃圾电视剧“少年包X天”盗用过)。

  这种密室毒杀有好几种:①靠被害人的某种习惯,让他接触某种毒物再用接触过毒物的手进食;②在被害人的餐具或食物上下毒(这两种一般更多见于普通杀人案);③利用安眠药使锁在家里的被害人睡着煤气中毒身亡;④以及假密室的经典例子:从窗缝或房间的其他孔隙放入有毒动物或射入毒针毒死被害人(毒蛇阿、有毒蜜蜂阿、吹筒阿之类的都是好工具)等等。

  第二大类:杀人之后,制造密室。这种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密室杀人”,作案手段多种多样,毒杀、枪杀、刺杀、绞杀、用重物或尖物敲头甚至使被害人摔死(布置好装置之后,做成密室并离开,然后触发装置使被害人从高楼上跌下或吊死等等,由于是密室,加上死亡时间的误导,很容易被认为是自杀)等等,反正关键不在如何杀人,而在如何离开同时还使现场变为密室。凶手通常都以门作为离开密室的出口,因为窗户毕竟不方便进出,所以在营造一个合格的密室前要先从里面锁好所有窗户。这一大类密室也分好几类:㈠先锁门,再把钥匙放回屋内;㈡先离开,再在屋外锁门;㈢根本不锁门,但是让别人产生错觉以为门是锁着的;㈣根本不离开现场,躲在房间某处等待有人冲进来然后趁机混在发现者中(这种太危险了,不现实,真要谋杀很少有人会用的)。

  第一类:先锁门,再把钥匙放回屋内。大多需要利用一些道具和特殊手法,最直接的就是直接从门缝下面或铁窗的空隙把钥匙扔进去,但是很容易被识破,一个容易被识破的密室就失去了作为密室的意义了。所以一般要让回到屋内的钥匙处于一些特殊状态或特殊位置,使常人看来根本不可能是从外面扔进去的。常用道具就是鱼线一类的东西,用双股线拴在钥匙上穿过房间某处(想要留钥匙的地方)然后引到门外,再把钥匙也拿出去,锁上门然后把钥匙放在门下面的空隙处拉动双股线使钥匙进屋,拉不动就说明钥匙已经到达想要的地方,再放开其中一股拉另外一股线,把线抽出来就可以走人了。

  第二类:先离开,再在屋外锁门。此类作案需要门锁是不需要钥匙就能锁的,但是又要让人以为不从里面锁不上。撞锁类的锁就很不合适,因为只要在外面把门关上就自动上锁,所以那不是密室。一般都是普通L形门闩或U形门闩,在外面用特殊方法把门闩插上就会让人以为门被从里面插上了。常用道具是鱼线或胶条,利用这些细的东西能穿过门缝的特性从外面锁门。如果是鱼线,先把它挂在门闩上,然后关门,拉动鱼线使门闩插上,之后向里面送一段鱼线,使鱼线脱离门闩,然后拉出来。用胶条更简单,让胶条没有粘性的一面对向门闩一侧(以免胶条全粘在门上),将一头折过来轻轻粘在门闩上,另一头带出门外,关上门,先轻拉把门插上,再用些力拉使胶条撕下来,拉出来带走。以上两种方法简单好用,成功率极高,就算不成也可以打开门再来。

  第三类:根本不锁门,但是但是让别人产生错觉以为门是锁着的。要造成这种假象,通常凶手要装扮不知道,混在第一发现者当中。就是说凶手故意拉其他人到“密室”门口,然后让别人觉得门被锁上了并感到奇怪,此时凶手就会提议撞门进入,于是合力把门“强行撞开”之后,呈现在大家眼前的就是一个命案现场,此时和凶手“同时发现尸体”的人本来就以为门是从里面锁上的,再加上看到死人一般会惊慌失措,失去判断力,深信不疑这是一间密室。这样证人在录口供的时候,就会把破案引向一个误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凶手造了有力证据。此类作案的善后工具一般都是大卷的胶带,让人以为门从里面锁上而且从里面贴上了胶带。另外如果门有空隙也可以用吸尘器从外面把胶带真正的贴在门的另一面上。

  第四类:根本不离开现场,躲在房间某处等待有人冲进来然后趁机混在发现者中。这个不用解释,一般都是藏在黑暗中或不起眼的角落里,至少不会被人一撞开门就发现的位置。虽然危险,不过还是要说一下作案要点:首先,尸体的位置要明显,让所有人一进门注意力就都集中在尸体身上;其次,藏身的地方离门要近,在别人都冲入现场后,才能悄无声息的从大家背后出现,好像刚赶到似的;再次,自己的不在场证明要准备好,虽然是作为“发现者”的身份,但是别人都有不在场证明你没有就挂了;再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要挑选大堆的发现者,而且都要愚蠢到至少在看到尸体后不能冷静处理,如果发现者只有一个人或两三个人,就不好滥竽充数了,要有一定数目的人,才可以混在他们之中。而且如果发现者中有某人很冷静,马上叫众人不要破坏现场,那此时还藏在这屋子中的凶手就等于瓮里的鳖。

  制造“密室”的初级方法基本就是以上这么多。嗯,不写了不写了~有疏漏的地方希望好心人能帮忙补全或更正~有意见随便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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